特讯热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共济新规:如何让家人共享医疗保障?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5 15:41:33 798 0条评论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共济新规:如何让家人共享医疗保障?

[城市,日期] - 随着我国职工医保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共济政策已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政策旨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并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医疗保障的有效共享。

**根据新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将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给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具体而言,共济对象包括:

  • 参保职工的配偶;
  • 参保职工的父母;
  • 参保职工的子女(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已毕业未就业子女)。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的方式有两种:

  • **授权委托方式:**参保职工可以通过医保经办机构授权委托其家庭成员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 **代扣划拨方式:**参保职工家庭成员在就医购药时,可以使用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资金进行直接扣划。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的具体流程如下:

  • 参保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材料,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授权委托或代扣划拨手续。
  • 参保职工家庭成员在就医购药时,携带参保职工的医保卡和本人身份证件,即可使用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资金进行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共济仅限于支付参保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具体包括:

  • 住院医疗费用;
  • 门诊医疗费用(部分地区已开通);
  • 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如慢特病、门诊大病等)。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共济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减轻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并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医疗保障的有效共享。**参保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应积极了解相关政策,并合理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享受医保待遇。

请注意:

  • 本新闻稿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
  • 本新闻稿中的信息可能存在误差或遗漏。
  • 建议您咨询相关医保经办机构获取最新政策信息。

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虚开发票、行贿行为终遭制裁

江苏镇江 - 2024年6月12日,据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宏达新材(sz002211)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伟伦”)因犯虚开发票罪、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共计180万元。

法院查明,2018年至2019年,江苏伟伦为虚增收入、利润,向某公司虚开专用发票33张,金额合计人民币1460余万元;2019年,江苏伟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某国有单位提供巨额贿赂。

法院认为,江苏伟伦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情节严重。遂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背景

江苏伟伦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8696万元,主要从事投资管理、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2019年1月,上海鸿孜曾受让江苏伟伦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2021年10月,根据法院判决,上海鸿孜又将持有的公司股票用于抵偿其所欠江苏伟伦债务,此次变动后,江苏伟伦成为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变更为朱恩伟。

案件警示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虚开发票、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一些企业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宏达新材控股股东的违法行为,为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

企业应当树立遵法守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杜绝类似行为发生。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5 15:41:33,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安排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